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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6:19 聯合報 /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移民署表示,任何人用任何語言刊登跨國境婚媒廣告皆觸法。圖/移民署提供
 
一名越籍移工在臉書社團中以越南文貼文替友人徵婚,內容提及台籍友人特徵條件,欲徵尋特定越籍女子結婚,遭移民署專勤隊查辦,經審核後開罰3萬5千元;移民署表示,任何人用任何語言刊登跨國境婚媒廣告皆觸法,民眾若有相需求,應向移民署許可的合法團體洽詢。

移民署表示,雖然該名移工是用越南文上網替人徵婚,但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廣告,不論任何人用何種語言貼文,只要內容有涉嫌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都可能違法。

移民署指出,2020年裁罰案件中,有超過8成民眾是透過網路刊登違法跨國婚姻媒合廣告,不論辯稱是「開玩笑」,還是替親友徵婚,都違反法令,每案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緩,且可連續裁罰。

民眾若要幫親友介紹結婚對象,不該將介紹對象資訊張貼在網路社群網站,形同商品供人挑選,應該讓雙方實際見面交流,培養感情。

因民眾普遍利用社群媒體進行日常社交,如有意尋求外國對象,可向移民署許可的合法跨國婚媒團體洽詢,切勿自行以「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關鍵字搜尋跨國婚媒,勿輕信網路私人介紹行為,更勿在網路上刊載招攬跨國(境)婚媒廣告,以免受罰。

移民署呼籲,跨國婚媒涉及異地服務,媒合過程細瑣,民眾務必牢記「二要三多」原則,即「要記得」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雙方婚前「多了解」彼此家庭背景及風俗文化,婚後「多溝通」加強彼此支持,跨國婚姻才會幸福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