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勞工退休準備金(經本局通知未按月提撥之事業單位)
- 1.每月向勞保局提繳之新制6%退休金,與目前勞工局公文稽催之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相同?
- 2.已依法提繳新制6%之退休金,為何還收到催繳?
- 3.可否季繳或半年繳一次?
- 4.依法不用補繳之情形有哪些?
- 5.如依法不需補繳,如何辦理?
- 6.如已無94年7月1日前到職之在職員工,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 7.那些人要提撥舊制退休金?
- 8.如果要提撥,應如何計算每月應提撥金額?2009/12/30
- 9.若收到勞工局逾6個月未按月提撥之催繳公文,如何處理?
- 10.如已依法按月提撥,卻又收到催繳公文,如何處理?
- 11.如已依法結清年資完畢,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 12.如現已無雇用勞工,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 13.如已向臺北市政府商業處辦理解散登記,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 14.如何申請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 15.繳款存款單應如何取得?
- 16.全體本國籍勞工若均選擇新制,並結清其適用新制前保留之工作年資後,如果還有外籍勞工,能否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規定領回勞工退休...
- 17.如果已核准暫停提撥,如何辦理?
- 18.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稽催之相關Q&A可在何處查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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