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2.聘用外國人身份,資遣時需要通報嗎?
資遣通報之目的,係為課予雇主於資遣員工時及早通報,以利政府得以即時協助被資遣員工再就業。而外國籍受僱勞工(藍白領)與僱主間勞動關係概屬定期性契約,就其身分及勞動關係事實,於就業服務法第5章即有特別規定,尚無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就業服務法第2條第1款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其再就業之必要,故聘僱的外籍勞工如果被資遣,不需要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辦理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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