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92.部份工時定義?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四日臺勞動一字第○九二○○一一○三四號函,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參考手冊第三點定義,「部分時間工作勞工:謂其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時勞工工作時間(通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企業所定之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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