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75.什麼樣的情形雇主須提前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有資遣費?
有下列情形時,雇主須依勞動基準法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予資遣費: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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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時,雇主須依勞動基準法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予資遣費: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