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31.颱風假是否要放假?工資怎麼給?
颱風過境時,市府依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颱風過境時通報作業規定,發佈「停止辦公、停止上課」之通知,其適用範圍為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至於民間事業單位及勞工應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訂頒之『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原則』處理。勞工因颱風災害無法到工,雇主不可以曠職論,或硬性要求勞工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也不能影響其全勤紀錄及獎金發給﹔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對於應雇主需求而出勤者,除照給當日工資,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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