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5.加班費要如何計算?

按一日正常工時為八小時,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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