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問與答 21.住宅補貼貸款 內政部96年已規劃「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由本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請逕洽該局(23212186轉1),96年起勞工局已不再單獨辦理新申請勞工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