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問與答 31.員工總人數為多少,即成為義務機關(構)?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公立機關員工總人數34人及私立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 即為義務機關(構),各須百分之三、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人進用身心障礙者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