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徑 : 服務介紹 > 最新消息

2021-09-23 12:09 聯合報 / 記者王敏旭/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某電競設備公司的女性員工婚前一周被公司資遣,勞工局調查後認為構成「婚姻歧視」開罰公司30萬元。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某電競設備公司的女性員工,去年4月與主管分享8月要結婚,卻在7月底、婚前一周被公司資遣,女員工向新北勞工局申訴後,勞工局調查該名女性不僅表現優異、公司還另外徵人,構成「婚姻歧視」開罰30萬元。

該名女員工任職某電競設備公司的售後服務助理,去年宣布結婚後,卻被公司以有縮減人力的需求,且考量女員工工作量最少,主張依勞基法因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安置,在這名女員工婚前一周資遣。

女員工結婚前遭資遣,不僅連婚假都沒了,更沒有心情度蜜月,為此對公司作法感到失望,決定向新北勞工局提出婚姻歧視申訴。

勞工局調查,該公司售後服務部門持續營運,仍有對外招募相近職缺;該名女員工工作量多寡是公司分派的結果,且有其他管理員人證稱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不過該部門只有該名女員工遭資遣。

由於該公司主張理由逐一被推翻,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該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與即將結婚有關,因構成婚姻歧視, 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決定裁罰3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過去企業為人詬病的單身條款、禁孕條款,依現行勞動法令都不可行,雇主從招募、甄試、薪資、考績、陞遷,到退休、資遣等階段,都不可因就服法規定的18種樣態給予不利對待,違者最高可罰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