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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6:48 聯合報 / 記者修瑞瑩/台南即時報導
 
移工入境可能成為防疫破口。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移工入境恐成為新冠肺炎防疫破口,台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未來移工完成14日的居家檢疫後,再進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時,雇主及仲介即日起必須在入境時同時登錄自主管理地點,並盡量一人一室,以避免群聚感染。

對此業界反應,如果一定要一人一室,只能再租用防疫旅館,將增加雇主成本與負擔,而且防疫旅館目前一房難求,新的規定只是讓業者更難做,但為了防疫也是沒辦法。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日之自主健康管理,為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即日起,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https://fwas.wda.gov.tw/) ,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

衛生局表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衛生局表示,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法開罰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之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30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

此外,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衛生局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日,自明(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開措施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