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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 2020/09/08 中時 張穎齊
 
凱基證券傳出有營業員受不了業績壓力,投入自己的資金卻慘賠。(圖/周刊王記者周志龍攝)
 
凱基證券一名年僅38歲男營業員,疑似為達成業績壓力,跟主管口語爭執,受不了績壓力,選在8月19日(農曆7月1日)鬼門開時身著紅衣於北市社子大橋墜河尋短身亡。北市勞動局表示,雇主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若未執行,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

勞動局表示,為保障勞工身心安全,2014年起新增《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有預防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的義務。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規定,雇主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

北市勞動檢查處於8月31日派員前往證券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事業單位雖有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書,但無相關執行紀錄,違反規定,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

另外,關於此案是否有涉過失致人於死等其他民刑事責任,當事人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等規定,再由法院具體個案判斷,雇主對於如何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要特別用心,免得重傷自己的企業形象; 霸凌行為人也應注意,對別人言詞、行為等為職場霸凌時,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以杜絕職場霸凌並維護多數勞工權益。所以要小心,免得丟掉自己的飯碗。

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雇主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首先要宣示要建立一個「職場零霸凌」的友善環境,要建立「職場正義」,不合理的業績目標涉及過重的工作、不實際的工作目標等職場不法侵害行為,雇主也應特別注意。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