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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00:43 聯合報 / 記者王敏旭/新北報導
 
民眾聘雇非法外籍移工遭罰案件,多數都是民眾急於尋找看護,撥打放在醫院公用電話上標榜「政府立案」的名片,不慎雇用非法外籍看護工,遭查獲將被查罰15萬元以上。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勞工局外勞服務科長陳聖聰說,急重症患者送到醫院時,家屬比較慌張,但醫院內有人發名片標榜移工立刻上工的,很多是非法移工,家屬若有需求,可向醫院查詢,醫院多有合作廠商,聘雇時務必仔細核對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等,最好拍照存證或影印證件,善盡雇主查證責任。

陳聖聰說,醫院的入院告知單,都有標註告知避免聘用非法移工的方式,申請合法移工確實需要等待時間,但聘用本國勞工每天工資約2500元至3000元,是移工2倍。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擔心誤用的話,可先暫時雇本國籍看護,接著再尋找合法外籍看護。

新北勞工局表示,有聘雇看護工需求的病人或家屬,大部分醫院有特定配合的照服機構,若遇到自稱外籍新住民來應徵時,但記得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仔細核資料,拍照存證自保。

至於一般店鋪雇用移工,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說,外籍人士來台工作為「許可制」,小吃店或攤販僅能聘用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新住民及有工作許可的僑外學生。沒工作許可的移工或僑外生,只要在店內提供勞務,就是「工作」,店家仍屬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

勞動局表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即非法工作的外國人,將被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雇主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或非法聘雇外國人,則會被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且5年內若再違反,還會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