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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11:07 聯合報 / 記者陳熙文/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近日接獲勞工陳情,質疑勞動部透過函釋將疫情列為「事變」,使事業單位無須遵守勞基法每天、每月延長工時上限、7休1等規定,恐導致數以萬計的勞工權益受嚴重影響,今質疑勞動部規範不足,導致勞基法大開後門。

賴香伶今與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會、一銀工會等舉行「疫情當『事變』,加班無上限? 」記者會,指勞動部五月發函給銀行,將疫情認定為「事變」,使銀行可突破每天工時12、每月加班46小時、7天休1天等上限規定,如依嚴重肺炎特別條例規定的時間,此一開後門時間的可達明年六月底,嚴重影響勞工權益。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鍾馥吉指出,紓困期間,有女性銀行業人員被迫超過深夜10點繼續工作,許多員工每天加班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上限,連7天休息1天都沒辦法,卻因為勞動部的函釋,使銀行人員工作無法受到勞基法保護,不顧員工身心健康。

第一銀行工會理事長宋介馨則說,第一銀行是公股銀行中勞工紓困貸款核保戶數第一名的銀行,但這樣成果的背後,其實是用上千勞工沒日沒夜、血汗過勞堆積起來。紓困貸款本質上與銀行日常經辦的一般貸款業務並沒有太大差異,縱使因為疫情導致中小企業或一般個人急需貸款,但申請貸款者誰不緊急?

賴香伶表示,今年五月收到南部某銀行行員陳情,指銀行為了辦理紓困貸款業務,要求員工連續多日加班,銀行主管甚至要求行員先打卡下班,再繼續工作直到深夜十點後才下班,規避超時工作,也違法未給付全額加班費。

她指出,七月份又再度接獲一銀工會等多家銀行工會陳情,指銀行為了達成金管會的業績要求下,紓困貸款開放申請短短35天,就核准了93萬件貸款。勞動部配合發布函釋「勞條3字第1090050303號」,認定因疫情的紓困貸款業務屬於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的「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使銀行行員嚴重違法超時工作,不用受到勞基法規範。隨著疫情減緩,加班的狀況卻沒有停止。勞動部甚至表明,疫情視為「事變」的加班不受限,時間可延至2021年6月,導致銀行業等相關行業變相加班、長期過勞。

賴香伶質疑,根據勞動部函釋,勞基法第40條所稱之「天災、事變」的要件是什麼?定義是什麼?誰來進行評估?是否應與「為復原重建工作」具關聯性?目前天災事變皆未有明確規範,造成銀行及公司行號把例外當原則,僅憑勞動部一紙函示,大開加班無上限後門,沒有政府設立天災事變的把關機制及評估條件下,雇主僅需備查通知當地勞政機關,即可讓勞工強制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