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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15:58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部分規定」,鬆綁重大公共工程營造移工的人數核配比例限制。本報資料照片
為解決重大公共工程案缺工問題,勞動部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部分規定」,鬆綁營造業移工的人數核配比例限制,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增加必要,經行政院核定即可。

為配合行政院順利推動重大公共工程,勞動部日前修正相關規範,針對確實具有擴大外籍營造工人數必要且特殊個案,經報行政院同意後,核配外籍營造工比例可不受相關核配比例限制。換言之,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增加移工核配比例的必要,就可報請行政院核定。

現行公共工程聘僱營業業移工的核配比例,是依照該營造工程契約書所載的工程金額、工期,按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計算所得人數20%為人數上限,若該營造工程經依附表1分級指標及公式計算總分達80分以上,核配比例則得依其總分乘以千分之4核配。

辦法修正後,新增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增加移工核配比例的必要,經行政院核定即可。